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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零一体化或成药品流通新格局,进一步保证药品质量
发布日期:2023-07-10  发布机构: 阅读数量:528

“‘批零一体化’看起来对终端零售的影响不大,但如果能做到就可以有效的控制零售成本。并且‘批零一体化’可以方便相关部门监管,保障运输环节通畅,从而进一步保证药品质量。”

7月1日,国家执业药师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中药协会合理用药专委会常务副主任委员康震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据广东省药监局消息,7月1日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批发企业储存运输管理若干规定》将正式实施,支持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实施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全国多地陆续颁布药品“批零一体化”经营的相关政策,这基于此前国家相关部门陆续出台的相关指导性政策,如2016年商务部发布《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就提出,鼓励“实行批零一体化、连锁化经营”。随后,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也提出:“鼓励药品流通企业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

“药品‘批零一体化’,是指一家企业同时开展药品批发和零售业务,这一模式的主要作用在零售终端。该模式简便和整合了药品的流通渠道。”康震指出,不管是终端药店开辟自己的批发渠道,还是批发公司开设药店、增加市场占有率,都从很大程度上使得药商之间的整合度、连锁率大大提升,而在这一前提的加持下,越强的连锁药店会越容易占领市场,但同时不管是终端向批发拓展,还是批发开辟终端路线,都加剧了大型药商之间的竞争。

根据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年度数据(2022年)》,2022年全国零售药店总数为62.3万家,连锁率达到57.8%。

“‘批零一体化’虽然由政府指导,但其实是长时间以来市场形成的产物,所以需要更为严谨的管理,避免几家独大,控制市场和药价的行为。”康震提醒,在当下处方外流的时代,确保药品安全仅靠流通领域是不够的,需要流通领域和药师专业行为管理双管齐下,才能更加全面的确保药品安全。

来源: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王艾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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