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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企业的精益变革之路:从制造到智造,领跑健康产业新时代
发布日期:2024-05-09  发布机构: 阅读数量:161

  2024年5月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发布《关于印发加强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

  新冠疫情救治经验证明,加强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是提升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能力的重要举措。由此,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制定《意见》。

  近年来,国家不断发布利好重症医学发展的政策。国务院办公厅于2021年发布的《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便指出应当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进行临床专科建设,重点发展包括重症医学在内的临床专科,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

  近三年来,重症医学科的床位数、医生和护士数量呈现迅猛增长的势头。《意见》延续了过往的政策基调,从完善重症医学医疗服务网络、加强重症医学专科能力、扩充重症医学专业人才队伍、推进重症医学医疗服务领域改革等五方面作出具体要求。

  《意见》共分为六部分:

  第一部分提出「能级匹配、布局合理、服务优良、平急结合」的总体要求,明确两个阶段的主要目标:

  到2025年末,全国重症医学床位(包括综合ICU床位和专科ICU床位,下同)达到15张/10万人,可转换重症医学床位(以下简称「可转换ICU床位」)达到10张/10万人,相关医疗机构综合ICU床医比达到1:0.8,床护比达到1:3。

  到2027年末,全国重症医学床位达到18张/10万人,可转换重症医学床位达到12张/10万人,重症医学医疗服务资源有效扩容,区域布局更加均衡,专科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第二部分持续完善重症医学医疗服务网络。提出依托「双中心」、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共体建设,构建分层分级的重症医学医疗服务网络。

  第三部分着力加强重症医学专科能力建设。明确通过合理增加床位设置、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完善服务模式四种途径加强重症医学专科能力建设。

  第四部分有效扩充重症医学专业人才队伍。强调加强院校教育和继续教育,强化重症医学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要求医疗机构按标准提升重症医学专业医师配备比例。

  第五部分不断推进重症医学医疗服务领域改革。协调相关部门合理调整重症医学医疗服务价格,合理保障重症医学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增强重症医学专业吸引力。第六部分组织实施。强调「三个加强」,即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作、加强督促指导。

  将重症医学作为临床专科建设优先方向,医疗机构应将关系患者最终结局的作为重症医疗的关键性质控指标

  重症医学的救治水平,是整个医院综合医疗能力的体现。而重症患者的救治水平,关键看重症医学科(ICU)。重症医学科是与「死神」抢时间和抢生命的临床学科,是所有重症患者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

  重症医学专科能力决定了重症医学的学科水平和重症患者救治能力。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副院长、重症医学科主任邱海波表示,重症医学专科能力建设包括以床位数为标志的重症医学医疗资源、以重点临床专科为代表的重症救治能力、以医疗质量和控制体系为标志的品质保障、以完善医疗模式为代表的重症患者全链条管理,即围重症医学管理体系。

  充足的重症医疗资源是医疗机构重症患者救治的基本条件。《意见》指出,应统筹重症医学医疗资源规划和布局,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包含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应当独立设置重症医学科,二级以上传染病、儿童专科医院应当建设重症监护病房,符合条件的二级以上专科医院可以设置重症医学科并申请增加诊疗科目。

  到2025年末,三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传染病和儿童专科医院综合ICU床位占比、专科ICU床位占比和可转换ICU床位占比分别不低于4%、2%、4%;到2027年末,上述指标分别不低于4.5%、2.5%、4.5%。

  到2025年末,二级综合医院、传染病和儿童专科医院综合ICU床位占比、专科ICU床位占比和可转换ICU床位占比分别不低于2%、1%、2%;到2027年末,上述指标分别不低于2.4%、1.2%、2.4%。

  同时,重症医学床位资源必须具备可扩展性。医疗机构除了重症医学科的重症床位外,各专科监护病房也应配备综合重症救治需要的监护和治疗设备。按照「平急结合」的原则,按照感染防控要求,医疗机构应贮备一批具有基本重症救治装备的「可转换ICU床位」。

  北京协和医院副院长、内科重症监护室主任杜斌表示,医疗机构可以统筹规划重症医学科及各专科监护病房年轻医生的知识与技能培训,实现人员培训与队伍建设的同质化。

  具体而言,可以要求三级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科以外各专科监护病房医师,应当在重症医学科进行至少半年连续性、系统性轮转培训及考核,能够掌握重症医学治疗理念,熟练使用呼吸机、持续肾脏替代治疗(CRRT)等开展重要器官功能支持,以弥补其知识结构方面的短板;也可考虑安排各专科监护病房的年轻医生定期到重症医学科接受培训,以了解重症医学的最新进展,完成培训后即可作为医院重症医学专业人才储备。

  杜斌着重指出,在面对重大突发事件时,医疗机构可以组成重症医学科与各专科监护病房医护人员的混编小组,在充分发挥重症医学储备人才作用的同时,最大限度地保证医疗安全。

  医疗机构重症救治能力,是以重点临床专科为代表的。《意见》指出,应将重症医学作为临床专科建设的优先支持方向,进一步提高重症医学国家重点临床专科的覆盖水平。

  同时,积极推进省市(县)层面的重症医学重点专科的建设,引导医疗机构将重症医学科作为学科建设的重点,在政策和财政给与重点的倾斜。

  《意见》指出,在重症医学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全国各省区全覆盖的基础上,「十四五」时期,促进重症医学优质医疗资源的扩容和下沉,力争每个省份至少有一家综合医院达到或接近国家重症区域医疗中心的能力和水平。

  同时,通过强化城市重症医学医疗服务网络和县域内重症医学医疗服务网络建设,构建分层分级的重症医学医疗服务网络。

  重症医学的医疗质量不仅与重症医疗资源配置密切相关,更关注重症患者诊疗的全过程。邱海波表示,医疗机构应将最终结局(院内感染发生率、标化病死率等)作为重症医疗的关键性质控指标。不仅关注近期的结局,还需要关注远期的康复。

  在积极强化和夯实重症医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预防重症—规范救治—早期康复」的围重症医学管理体系,加强围重症患者的全生命周期的照护。推动重症患者早期预警和识别,特别是做到重症的早期预防,则能够明显降低重症发生率,明显改善患者结局,并显著降低医疗资源的消耗。

  重症医学医疗资源是医疗机构重症患者救治的基本条件,而重症医疗资源的社会需求,决定了重症医师的巨大缺口,迫切需要更多优秀的医师加入重症医学团队。

  杜斌认为,重症医学专业人才队伍还有待加强。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十四五」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都强调加强重症医学等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培养培训。

  杜斌表示,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制定了重症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重症医学科专业基地认定细则及培训内容细则。

  在为期三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过程中,学员须完成内科(共15个月,包括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脏内科和神经内科各3个月)、普通外科及外科急诊(4个月)、麻醉科(2个月)和重症医学科(12个月)的专科轮转。通过基础专业(内科、外科和麻醉科)的轮转,兼顾病因诊疗与器官支持治疗;同时通过综合ICU的系统培训,强调重症医学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全面性。

  重症医学发展的紧迫性,需要更多、更优秀的重症医师。那么,如何提升重症医学学科吸引力?邱海波表示,医疗机构应让医生有职业前景,晋升空间,提供更多的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机制,改善薪酬制度。

  推动一批县级医院重症医学学科能力达到三级综合医院水平,重点加强西部牵头三级医院重症医学科建设

  在持续完善重症医学医疗服务网络方面,《意见》指出,应设置并加强重症医学专业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通过托管、合作共建等模式,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下沉。

  将重症医学服务网络建设纳入城市医疗集团等医联体建设,完善网格内医疗资源整合与协作机制。以西部地区为重点,加强牵头三级医院重症医学科建设,提升急危重症患者救治能力。

  增强基层医疗机构重症应急处置和规范转诊能力,全面提升县域内重大突发事件医疗救治能力。《意见》提出,到2025年末,力争每个县域至少1家医院重症医学科能力水平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推动一批县级医院重症医学科能力水平达到三级综合医院水平。

  《意见》指出,在国家紧急医学救援队伍里要安排重症医学医护人员,并配备呼吸机、ECMO(体外膜肺氧合)、监护仪等设备以及必要的便携设备,适应执行不同规模救援任务,形成可在区域内或跨区域调度的快速反应、机动灵活救治力量。

  将重症医学专业相关质控指标纳入三级医院评审、临床专科能力评估等

  在加强重症医学专科能力建设方面,《意见》指出,医院应当储备一批可转换ICU床位,选择适宜的独立院区、病房楼,按照感染防控要求,对其内部病房进行改建,配备满足重症救治设备使用所需的供氧和供电设施,以及呼吸支持、抢救和监护等设备,确保能够在24小时内转化为重症专业救治床位。

  国家、省、市(县)层面分别支持一定数量重症医学相关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引导医疗机构将重症医学作为提升临床专科能力的重要支撑,在床位、设备、人员配备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提升对呼吸、循环等重要系统功能监测和生命支持治疗能力。

  《意见》指出,加强重症医学科国家-省-市(县)三级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力争到2025年末实现重症医学专业质控中心地市级「全覆盖」。不断完善质控指标体系,研究制定重症医学专业关键技术和重点病种质控指标或质量监测项,将重症医学专业相关质控指标纳入三级医院评审、临床专科能力评估等工作,有效引导医疗机构提升重症医学科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鼓励重症医学科创新多学科诊疗模式,吸纳感染、中医、康复、药学、营养等团队参与,建立多学科联合诊疗和查房制度。

  将重症监护专业护士作为紧缺急需人才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等向重症医学科医务人员适度倾斜

  在扩充重症医学专业人才队伍,《意见》指出,应提升重症医学专业医师配备比例。鼓励医疗机构充分考虑重症医学科工作特点和技术劳务价值,向重症医学医务人员适度倾斜,建立稳定的医师队伍。

  将重症监护专业护士作为紧缺急需人才,进一步推动重症监护专业护士扩容。建立健全基于护理岗位的绩效考核、奖励评优等机制,给予重症监护专业护士等临床一线护理岗位适度倾斜。逐步建立主要体现岗位职责的薪酬体系,实行以岗定责、以岗定薪、责薪相适、考核兑现。

  加大重症监护专业护士培养和培训力度,到2025年末,各地重症监护专业护士参加专项培训比例不低于90%;到2027年末,基本实现专项培训「全覆盖」。

  在推进重症医学医疗服务领域改革方面,《意见》指出应合理调整重症医学医疗服务价格。将重症医学医疗服务价格纳入动态调整机制中统筹考虑,符合启动条件的,将技术难度大、风险程度高、资源消耗多等体现重症医学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优先纳入调价范围,合理制定调整价格。

  健全以医疗质量、效率和患者满意度等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体现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的价值,做到优绩优酬、同工同酬,合理保障重症医学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

  充分考虑重症医学科工作特点和技术劳务价值,在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等工作中,向重症医学科医务人员适度倾斜。

来源:医药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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