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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布重要文件,加速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1-08-02  发布机构: 阅读数量:1206

  近年来,国家为了大力助推中医药产业发展,已经相继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自2020年4月,国家因部分条文已经不再适用,以及为了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而废止《中医药条例》后,就有多个省市有针对性地根据各地中医药发展现状,优化资源促进市场发展,纷纷出台了各自的《中医药条例》并开始执行。目前,时间已经进入下半年,在近期又有多个城市相继发布《中医药条例》并实施。

  近日,有报道显示,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中医药条例》,其中明确省政府应当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产业合作,支持成立粤港澳大湾区中医医疗联合体和中医医院集群。据了解,此次条例对于中医医疗机构设置作出详细规定;并对中医药进一步纳入广东省现有的医保政策予以了支持;另外,为强化中医药产业合作,条例也做出详细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为培育岭南特色中成药品牌,条例还提出,县级以上政府应当支持开展以古代经典名方、名老中医验方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为主要来源的中药新药研发创新,支持中药生产企业运用现代技术和工艺研发传统中成药。

  其实,广东向来重视中医药工作,早前广东省卫健委就曾透露,广东将出台一系列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重大举措,推动中医药强省建设。对于此次《广东省中医药条例》的发布,业内表示,是推进广东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一件大事,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广东中医药发展存在的问题,推进中医药传承发展的重大举措,将为广东开启中医药强省战略新征程、开创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新局面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目前,据不完全统计,除了广东外,北京、河北、湖北、江西、四川、陕西、黑龙江、安徽、宁夏等地也都已相继颁布并开始实施中医药条例。如在前不久,《重庆市中医药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就头次提请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经重庆市委同意,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重庆市政府将制定《重庆市中医药条例》纳入了2021年立法计划。另外,从7月1日起,《贵州省中医药条例》也开始正式施行。

  业内分析认为,在目前各地积极实施中医药条例的大背景下,将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各地的中医药制造业、服务业产业链供给链的完整性,并加速提升中药新药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推动中医药产业向更高质量发展并“驶入快车道”。在此背景下,未来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必将更加健全、完善,被更多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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