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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自建平台,开始卖药了!
发布日期:2023-11-28  发布机构: 阅读数量:189

一地医保部门搭建O2O平台,邀请部分药店企业入驻,实现“线上购药 医保支付”服务,目前医保结算限“个人账户”。

医保局自建O2O平台,定点药店可入驻卖药 

近日,安徽蚌埠市发布《关于在部分连锁零售药店开展“医保云药店”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进一步加快“互联网 ”医保建设,探索推进医保“线上购药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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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提到,依托国家(安徽省)医保信息平台,以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实现线上实名就医购药。以安徽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为入口,实现线上购药、医保支付、到店自取或配送到家服务,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购药场景,满足参保群众多样化的用药需求,进一步提高患者用药可及性。

针对试点药店范围,《通知》表示,医保定点连锁零售药店内,已通过药监部门互联网信息服务资质审核,符合国家医保信息化和标准化工作要求,具备实现医药价格监测系统端口对接条件,在药店自愿参与的基础上,首批选取市区丰原大药房、国胜大药房作为试点药店。后期根据运行情况适时扩大试点药店范围。

另外,“医保云药店”医保结算类型从个人账户结算开始试点。后期根据运行情况逐步扩大结算范围。

《通知》要求,试点药店完成微信和支付宝商户号注册,按要求做好药店ERP接口改造,与平台建设方签订安全责任协议。要快速响应参保患者用药需求,安排专人负责核对订单和配药打包,并由执业药师对所销售药品提供相应的药学服务。

市医保监管中心负责做好平台建设、技术指导和基金监管工作,确保医保线上购药平台安全运行;市医保中心负责做好线上购药医保结算经办服务,确保医保基金支付安全。

通过以上看到,蚌埠市也在积极推进“药店网上卖药可刷医保”政策,但与其他地区不同的是,医保部门选择了自建医保线上购药平台,让本地线下药店入驻进来,同时充当“医保支付方 O2O渠道”两种角色。

网上卖药刷医保,近期多地推行

梳理发现,近期“药店网上卖药刷医保”的地方政策可谓频频出场。

日前,山西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互联网 ” 医药服务医保支付 (试行)工作的通知》,从12月1日起,全省纳入处方平台的互联网医院,可为定点药店提供“线上刷医保(个人账户)”服务;全省已接入处方平台的定点零售药店,均可开展门诊统筹“互联网 ”医保结算。

11月初,根据看看新闻报道,上海市居民可在美团、饿了么等外卖平台上的O2O药店购药,可使用医保支付。东北证券对此认为,若政策对接药店数持续增,上海医保定点药房占比较高连锁有望率先受益。

今年8月,北国网消息称,沈阳市医疗保障局在沈阳智慧医保APP上推出了医保个人账户线上购药功能,与美团携手,满足参保人员多元需求。据悉,沈阳智慧医保APP中海王星辰、天士力大药房、维康医药等连锁药店品牌均已上线。后续将有更多身边的定点药店上线。

今年4月,浙江日报报道称,预计到年底,杭州“互联网 医保”移动支付服务将覆盖全市。一些基础较好、运营较规范的定点零售药店,也将尝试作为“互联网 医保”移动支付服务的试点。

 

根据介绍,“互联网 医保”移动支付是将医保在线结算与互联网诊疗服务相结合,为参保人员尤其是长期慢性病患者提供更加便捷的就医购药服务,有效实现“慢病线上复诊、医保在线结算和药品配送上门服务。

来源:洞察OTC控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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